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12-0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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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1270055

宁德市福鼎市管阳镇章边村望里自然村,福建鼎辉宇古建工艺雕刻厂,距离居民区不足20米,喷漆异味、噪声、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

举报件反映的对象为福建福鼎辉宇古建工艺有限公司。

1.该公司设有上漆车间和木工加工车间,分别距离最近民房约20米、100米。

2.现场检查时,两个车间未作业,均未配套建设废气、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上漆车间可闻到轻微的油漆味,木工加工车间内粉尘(木粉)散落。

3.该公司未取得审批手续违规建设厂房,违规占用旱地、林地。

基本属实

1.12月25日前,完成违法建筑拆除。

2.12月31日前,完成旱地复垦,恢复所占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力度,保障旱地复垦和林地复绿的后期管护。

1.福鼎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做好车间散落粉尘(木粉)清理、油漆原料的转运等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

2.管阳镇政府牵头,福鼎市自然资源局、福鼎市林业局配合,督促企业清空车间内原料、产品、设备,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完成旱地复垦、恢复所占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目前车间已清空。

阶段性办结

2

D3FJ202311270048

宁德市古田县集巷乡永安村下巷,大湾头山上生态林被砍伐。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

举报件反映的被砍伐区域位于永安村“渭洋栏”山场,该区域山林权属郑某迎,砍伐行为实为郑某迎申请实施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采伐面积共152.9亩,其中生态公益林51.5亩,采伐面积未超出采伐许可证范围。

属实

2024年3月31日前做好采伐迹地植树造林工作。

古田县林业局、古田县吉巷乡政府已要求郑某迎在2024年3月31日前做好采伐迹地植树造林工作。

阶段性办结

3

X3FJ202311270038

宁德市屏南县屏城乡后垅旧村,河道内污水排放现象严重。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

1.举报件反映的河道为屏南县屏城乡后龙村河段。排查该河段上游及周边,河水浑浊主要源于上游后龙溪二级电站水库正在实施的清淤工程,业主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该水库淤泥量大、淤积层深且湿软,重型车辆无法进入库区即清即运。部分淤泥随河水流动,仅设1道简易拦泥坝,造成下游后龙村段河水浑浊。

属实

业主单位严格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操作,于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后龙溪二级电站水库至后龙村之间河道淤泥清理。

1.12月3日,在后龙溪二级电站水库下游河道增设2道临时拦泥坝,确保有效拦截淤泥,并及时做好坝内清淤和淤泥转运工作。

2.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后龙溪二级电站水库至后龙村水尾桥河段的淤泥清理。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1270029

宁德市蕉城区金湾路漳湾镇增坂村,路口红绿灯北侧约5亩面积闲置土地(金湾路33号),经营餐饮、超市等,每天大量餐饮油污、生活污水直排增坂渠中,导致增坂渠下段常年污水横流、恶臭刺鼻。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

1.举报件反映的区域共有15家餐饮店、1间仓储间及4家其他经营店铺,分布于金湾路两侧,店铺末端截污纳管工程已完成建设,收集污水集中至增坂路市政污水井,接入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11月28日,对该区域4个点位进行水质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未达到黑臭水体分级标准。但现场核查时,增坂渠内水质透明度低,水面上有大量黑色絮状物,投诉区域旁的增坂渠支流底部有淤积底泥,未及时清理,可以闻到臭味,水质呈黑色。

属实

1.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增坂村雨污分流项目。

2.定期对增坂溪河道进行清淤,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工作,防止增坂溪出现黑臭现象。

蕉城区政府已实施增坂村雨污分流项目,计划新建3304米污水管道,目前已完成1735米,占比52.5%。蕉城区政府将继续做好要素保障工作,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加快增坂村雨污改造进度。同时,督促蕉城区住建局等部门和漳湾镇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及时清淤清杂,持续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和执法检查。

未办结

5

X3FJ202311270018

宁德市霞浦县下浒镇西岐村,上游养殖户吴某朝向海洋投放大量农药敌百虫,导致后海滩滩地养殖鲍鱼死亡。

宁德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实:

1.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与2014年省信访局转霞浦县公安局办理的闽信交信﹝2014﹞464号信访件内容一致,件中反映信访人养殖的鲍鱼2011年10月出现大量死亡,怀疑系吴某朝投放农药“敌百虫”防治鱼病造成的海水污染而导致。霞浦县公安局于2014年4月完成该信访件调查,结论为无有效证据可证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无法证实吴某朝存在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2.11月29日,经实地走访了解,举报人和吴某朝目前均已不在该海域养殖,辖区内海域、养殖区均未发现有鲍鱼死亡情况。

不属实

1.霞浦县海洋渔业局负责加强水产养殖病害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实地采样、鱼病防治等服务,减少水产养殖病害损失。

2.霞浦县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向养殖户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养殖户科学养殖的理念和健康用药意识。

3.霞浦县海洋渔业局负责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对于养殖违法用药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4.举报件反映的具体问题虽已办结,但仍需提起重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保护海洋环境。

已办结

6

D3FJ202311270020

宁德市福鼎市管阳镇溪头村,跨流域工程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建设大型水库导致地质松软、安全隐患大。

宁德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经核实:

举报件反映的对象为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项目。

1.该项目于2022年7月动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引水系统和消能电站,完成隧洞开挖合计约5.1千米,新建项目管理房一座三层共计760平方米,已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根据监测数据,今年1月-10月,项目下游交溪流域省控下坪尾断面水质均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

2.根据项目工程设计报告及批复内容,工程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此外,项目大坝尚未动工建设。

部分属实

1.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将溪头水库项目有关情况解释说明到位,争取当地群众理解和认可。

2.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设计标准、施工规范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管理到位、工程质量到位。

3.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库水质保护措施、下泄生态流量,做好水生、陆生生态保护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减轻项目建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有效预防和减少生态环境不利影响,实现绿色发展。

1.管阳镇政府牵头,福鼎市水利局配合,加强对溪头水库项目审批、环评、安征迁等工作信息公开;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持续推进项目周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

2.管阳镇政府、福鼎市水利局、福鼎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溪头水库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7

D3FJ202311270026

宁德市福安市溪潭镇福口村,福安西高速出口下来快进入隧道口第二个红路灯旁的碎石厂,无环保手续违规生产,占用农耕地,废水直排磻西河。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

举报件反映的“碎石厂”为福安市沐棠砂石骨料有限公司。

1.该企业位于福安市穆阳溪引水一期工程项目的临时堆渣场内,根据福安市穆阳溪引水一期工程项目环评及福安市政府会议纪要,该地块仅作为洞渣堆放场使用,但该企业实际存在洞渣破碎生产情况。

2.该企业临时堆渣场用地已于2017年8月14日,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3.该企业破碎机的间接冷却水可通过管道排入外环境。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该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在未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1.福安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依法调查该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问题,责令业主在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2.该企业已拆除间接冷却水排放管道。

未办结

8

D3FJ202311270017

宁德市屏南县代溪镇,1.天峰村磊发集团公司矿山,已停止开采,矿山裸露,废塑料管、废油桶、矿山开采设备等散落在山体。2.福善村650亩茶山,山头裸露,水土流失严重。

宁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

举报件反映的对象为屏南县磊发石材有限公司天峰闪长岩矿和屏南县代溪镇福善村“龙亭坪”山场。

1.举报件反映的“天峰村磊发集团公司矿山”为屏南县磊发石材有限公司天峰闪长岩矿。该矿山已于2020年12月31日停止开采,并于今年1月完成矿区生态修复验收,因该矿山地处高海拔地区且土地贫瘠,苗木生长缓慢,从视觉上产生部分山体裸露现象。经现场勘察和无人机航拍,未见废塑料管、废油桶、矿山生产相关设施设备等散落山体。

2.举报件反映的“650亩茶山”为屏南县代溪镇福善村“龙亭坪”山场。屏南县代溪镇福善村村委会已办理“龙亭坪”山场采伐许可证,申请采伐面积444.75亩。该村委会采伐后未对伐区内部分区域进行更新造林,造成部分山头裸露。2021年春季该山场在上述伐区内种植茶苗,也造成部分山头裸露。因部分山体裸露,下雨时有水土流失的隐患风险。

部分属实

1.完成绿化改善、补种等措施。

2.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福善村山场更新造林,并加快部分排水沟工程建设,切实消除水土流失等安全风险隐患。

3.加大日常巡逻力度,及时排查整治水土流失等安全隐患问题,提高绿植养护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提升林业采伐和矿区作业后期生态修复工作成果。

1.代溪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对矿区生态修复验收后期苗木种植生长情况开展分析评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绿化改善、补种等措施。

2.代溪镇福善村民委员会已制定更新造林方案,对屏集采字〔2019〕170、171、172号三张采伐证采伐范围全面进行迹地更新,并建设部分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未办结